|
一、我国小麦供求平衡的历史和现状 小麦是我国主要粮食品种之一,历来在我国粮食消费中都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小麦供求的历史和现状在下面4个图表中基本得到反映。
表1 1978年——1997年全国粮食、小麦产量及播种面积 单位:万吨、千公顷
| 年份 |
粮食 总产量 |
小麦 总产量 |
小麦所占比例 |
粮食 总面积 |
小麦 总面积 |
小麦所占比例 |
| 1978 |
30477.0 |
5384.0 |
17.7 |
120587 |
29183 |
24.2 |
| 1980 |
32056.0 |
5521.0 |
17.2 |
117234 |
29228 |
24.9 |
| 1985 |
37911.0 |
8581.0 |
22.6 |
108845 |
29218 |
26.8 |
| 1987 |
40298.0 |
8590.0 |
21.3 |
111268 |
28798 |
25.9 |
| 1988 |
39408.0 |
8543.0 |
21.6 |
110123 |
28785 |
26.1 |
| 1989 |
40755.0 |
9081.0 |
22.8 |
112205 |
29841 |
26.6 |
| 1990 |
44624.0 |
9823.0 |
22.0 |
113466 |
30753 |
27.1 |
| 1991 |
43529.0 |
9595.0 |
22.0 |
112314 |
30948 |
27.5 |
| 1992 |
44265.8 |
10158.7 |
22.9 |
110560 |
30496 |
27.6 |
| 1993 |
45648.8 |
10639.0 |
23.3 |
110509 |
30235 |
27.3 |
| 1994 |
44510.1 |
9929.7 |
22.3 |
109544 |
28981 |
26.4 |
| 1995 |
46661.8 |
10220.7 |
21.9 |
110060 |
28860 |
26.2 |
| 1996 |
50453.5 |
11056.9 |
21.9 |
112548 |
29611 |
26.3 |
| 1997 |
49417.1 |
12328.9 |
24.9 |
112912 |
30057 |
26.6 |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表2 1997年各地区小麦产量及播种面积占全国小麦产量及播种面积的比重 单位:万吨、千公顷
| |
小麦产量 |
占全国比重(%) |
播种面积 |
占全国比重(%) |
每千公顷小麦产量 |
| 北京 |
96.4 |
0.78 |
171.3 |
0.56 |
0.56 |
| 天津 |
77.4 |
0.62 |
151.1 |
0.50 |
0.51 |
| 河北 |
1330.7 |
10.8 |
2720.7 |
9.04 |
0.48 |
| 山西 |
348.6 |
2.82 |
951.2 |
3.16 |
0.36 |
| 内蒙古 |
307.9 |
2.49 |
1164.6 |
3.87 |
0.26 |
| 辽宁 |
56.5 |
0.46 |
167.9 |
0.55 |
0.33 |
| 吉林 |
13.0 |
0.1 |
63.5 |
0.21 |
0.20 |
| 黑龙江 |
328.4 |
2.66 |
1074.4 |
3.57 |
0.31 |
| 上海 |
34.3 |
0.27 |
83.3 |
0.27 |
0.40 |
| 江苏 |
1046.7 |
8.48 |
2341.4 |
7.78 |
0.44 |
| 浙江 |
72.1 |
0.58 |
245.2 |
0.81 |
0.29 |
| 安徽 |
941.2 |
7.63 |
2137.6 |
7.10 |
0.44 |
| 福建 |
17.2 |
0.13 |
60.3 |
0.19 |
0.28 |
| 江西 |
10.7 |
0.08 |
73.5 |
0.24 |
0.14 |
| 山东 |
2241.3 |
18.17 |
4037.6 |
13.43 |
0.55 |
| 河南 |
2372.4 |
19.24 |
4927.3 |
16.39 |
0.48 |
| 湖北 |
446.8 |
3.61 |
1276.5 |
4.24 |
0.34 |
| 湖南 |
29.1 |
0.23 |
163.1 |
0.54 |
0.17 |
| 广东 |
5.6 |
0.04 |
19.4 |
0.06 |
0.28 |
| 广西 |
4.8 |
0.03 |
31.9 |
0.10 |
0.15 |
| 海南 |
0 |
0 |
0 |
0 |
0 |
| 重庆 |
128.4 |
1.03 |
556.3 |
1.84 |
0.23 |
| 四川 |
611.1 |
4.95 |
1824.5 |
6.06 |
0.33 |
| 贵州 |
107.9 |
0.87 |
596.6 |
1.98 |
0.17 |
| 云南 |
165.0 |
1.33 |
697.5 |
2.31 |
0.23 |
| 西藏 |
28.3 |
0.22 |
53.9 |
0.17 |
0.52 |
| 陕西 |
562.7 |
4.56 |
1602.8 |
5.32 |
0.35 |
| 甘肃 |
328.3 |
2.66 |
1320.1 |
4.39 |
0.24 |
| 青海 |
78.3 |
0.63 |
213.5 |
0.70 |
0.36 |
| 宁夏 |
82.2 |
0.66 |
312.2 |
1.03 |
0.26 |
| 新疆 |
437.6 |
3.54 |
1017.4 |
3.38 |
0.42 |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表3 1991—1999年我国小麦供求情况 单位:千吨
| 年度① |
91/92 |
92/93 |
93/94 |
94/95 |
95/96 |
96/97 |
97/98 |
98/99 |
| 生产量 |
95,950 |
101,587 |
106,390 |
99,297 |
102,207 |
110,569 |
123,289 |
109,726 |
| 进口量 |
11,475 |
8,500 |
6,290 |
7,320 |
12,500 |
6,115 |
2,296 |
525 |
| 年度供给量 |
107,425 |
110,087 |
112,680 |
106,617 |
114,707 |
116,684 |
125,585 |
110,251 |
| 制粉消费 |
88,000 |
90,000 |
92,000 |
94,000 |
96,000 |
97,000 |
98,000 |
99,000 |
| 其中面粉 |
70,400 |
72,000 |
73,600 |
75,200 |
76,800 |
77,600 |
78,400 |
79,200 |
| 其中麸皮 |
17,600 |
18,000 |
18,400 |
18,800 |
19,200 |
19,400 |
19,600 |
19,800 |
| 工业消费② |
1,000 |
1,200 |
1,300 |
1,350 |
1,400 |
1,400 |
1,450 |
1,800 |
| 种用量 |
4,640 |
4,590 |
5,100 |
4,900 |
5,120 |
5,100 |
5,200 |
5,050 |
| 损耗量 |
6,000 |
7,500 |
7,000 |
6,600 |
7,000 |
7,200 |
8,000 |
6,600 |
| 年度国内消费 |
99,640 |
103,290 |
105,400 |
106,850 |
109,520 |
110,700 |
112,650 |
112,450 |
| 出口量 |
5 |
92 |
72 |
30 |
14 |
1 |
1 |
1 |
| 年度总消费 |
99,645 |
103,382 |
105,472 |
106,880 |
109,534 |
110,701 |
112,651 |
112,451 |
| 年度节余量 |
7,780 |
6,705 |
7,208 |
-263 |
5,173 |
5,983 |
12,934 |
-2,200 | 资料来源: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分析预测部。 ① 小麦作物年度为当年6月至下年5月。 ② 小麦工业消费主要涉及酿酒、酒精、麦芽糖、调味品等领域。
表4 小麦生产与投入
| 年份 |
小麦单产 公斤/公顷 |
劳动生产率% |
化肥 公斤/公顷 |
用工量 工日/公顷 |
| 1980 |
1889 |
6.38 |
135.8 |
23.12 |
| 1981 |
2107 |
7.73 |
139.6 |
20.40 |
| 1982 |
2449 |
10.12 |
165.8 |
17.70 |
| 1983 |
2802 |
11.50 |
181.6 |
16.74 |
| 1984 |
2969 |
12.86 |
173.8 |
15.78 |
| 1985 |
2937 |
13.60 |
205.8 |
14.53 |
| 1986 |
3040 |
15.14 |
214.4 |
13.72 |
| 1987 |
2983 |
15.03 |
223.5 |
13.51 |
| 1988 |
2968 |
14.60 |
243.0 |
13.50 |
| 1989 |
3043 |
15.88 |
248.8 |
13.55 |
| 1990 |
3194 |
16.45 |
289.7 |
14.00 |
| 1991 |
3100 |
16.76 |
270.8 |
12.96 |
| 1992 |
3331 |
19.15 |
264.6 |
12.19 |
| 1993 |
3519 |
19.77 |
290. |
13.00 |
| 1994 |
3426 |
20.35 |
274.0 |
11.99 |
| 1995 |
3542 |
20.27 |
280.4 |
12.69 |
| 1996 |
3734 |
21.06 |
283.0 |
12.40 |
| 1997 |
4101 |
22.74 |
294.0 |
12.20 | 资料来源: 1、1997年中国农业发展报告 2、中国统计年鉴
从以上4个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小麦供求呈现4个主要特征:
- 小麦供求基本平衡、略有节余。表3显示,我国从1991年到1999年,几乎每年都节余小麦近六、七百万吨。
- 小麦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单产量稳步增长。表1显示,我国小麦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在2900—3000万公顷之间。表4显示,小麦单产量稳步增长,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出,伴随着单产量的增长,每公顷小麦种植的用工量在逐年减少并稳定在12—13个工日左右,而每公顷小麦的化肥使用量在逐年增加并稳定在270—290公斤左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这说明,用工量和化肥使用量作为小麦单产量增长积极要素,其潜力已基本发挥,在未来小麦生产中,我们必须依靠其它力量,才能保持小麦单产量的增长。
- 小麦种植既分散又相对集中。表2显示,在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除海南省外均种植小麦,气候、土质等自然条件的差异必然导致小麦品质的不同。同时,小麦种植又比较集中,河南、山东、河北、江苏、安徽、四川、陕西、新疆、山西、内蒙、黑龙江、湖北、甘肃等13个省区的小麦种植面积占全国小麦总播种面积的88%,总产量占92%,平均亩产286公斤,而其它18个省区总播种面积占12%,产量仅占8%,平均亩产186公斤。
- 小麦进口和口粮消费占绝对比例。表3显示,我国小麦平均年进口量近700万吨,而平均年出口量仅27万吨,在国内小麦略有节余的情况下,小麦仍然没有出口优势。此外,小麦的口粮消费占小麦总消费的88%,其余消费只占12%,其中工业消费量和种用量占6%,损耗量占6%。
二、2005年、2010年小麦供求趋势预测 1、2005年、2010年小麦需求趋势预测
影响小麦需求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有人口增长、城市化率、收入增长等。
(1)收入增长与小麦需求。根据表3可以看出,小麦消费的88%是口粮消费。研究证明,随着收入的持续增长,人们将经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小康和富足的不同生活阶段,口粮消费在达到一定水平后将逐步趋于稳定。表5计算出了我国从1990年到1999年人均小麦消费情况。这既反映出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也基本符合一般规律。基于这种分析,我们预测,到2005年和2010年我国居民的收入增长对小麦的消费影响不大,大致保持在人均180斤的水平。
表5 人均收入与小麦消费
| 年份 |
91 |
92 |
93 |
94 |
95 |
96 |
97 |
98 |
99 |
| 人均GDP(元) |
1879 |
2287 |
2939 |
3923 |
4854 |
5576 |
6053 |
6392 |
6776 |
| 人均小麦消费(斤) |
172.07 |
176.46 |
177.99 |
178.37 |
180.88 |
180.9 |
182.24 |
180.20 |
180.35 |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2)城市化与小麦需求。一般研究认为,城市化进程会增加对饲料粮的需求,同时减少对口粮的需求。我国从1991年到1999年城市化率见表6。
表6 城市化率预测
| 年份 |
91 |
92 |
93 |
94 |
95 |
96 |
97 |
98 |
99 |
| 城市化率% |
26.4 |
27.6 |
28.1 |
28.6 |
29 |
29.4 |
29.9 |
30.4 |
30.9 |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10年间城市化率由26.4%上升到30.9%,年均增长1.65%。不考虑未来10年内因加快小城镇建设等政策因素的变量,仍依据平均1.65%的年增长速度。到2005年,我国城市化率会达到约34.09%,2010年达到约37%。这就意味着到2005年我国的城镇人口达到4.5亿左右,2010年达到5.07亿左右。按照我国目前城镇人口自然增长率计算,到2005年和2010年将分别达到(分别按照7‰和6‰计算)4.14亿和4.27亿。由此可以看出,由农村转移人口分别为3600万和8000万。因为城市化率提高使小麦消费分别减少200万吨和450万吨左右。
(3)人口增长与小麦需求。在所有影响小麦需求的因素中,人口增长因素是最主要的因素,在未来5年或10年内,我国人口增长量按照正常人口增长规律,基本可以测算出来。表7显示最近9年我国人口增长情况。
表7 单位:亿、‰
| 年份 |
1990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 总人口 |
11.43 |
11.58 |
11.72 |
11.85 |
11.98 |
11.11 |
12.24 |
12.36 |
12.48 |
| 增长率 |
14.39 |
12.98 |
11.60 |
11.45 |
11.21 |
10.55 |
10.42 |
10.06 |
9.53 |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按照我国人口增长率的递减规律,我们首先假定,1999—2000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9‰;2000—2005年为8‰;2005—2010年为7‰。那么到2005年和2010年,我国人口总数将分别达到13.23亿和13.70亿,与1998年相比,将分别增加7500万和1.22亿。根据表5显示,到2005年和2010年,因为人口增加因素,将增加小麦消费量分别是675万吨和1098万吨。我国小麦消费总量将达到1.19亿吨和1.233亿吨。
2、2005年、2010年小麦供给趋势预测
影响小麦供给的因素主要有气候、种植面积、单产和进口量等。
(1)气候与小麦供给。由于我国受抗自然灾害能力的局限,气候因素对小麦供给的影响是一个很大的变量,无法预测,我们只能假定,在未来的5年和10年内,我国气候变化的规律象往年一样。也就是说,在预测未来供给时也不再单独分析气候因素对小麦供给的影响。
(2)种植面积与小麦供给。从表4可以看出,我国小麦种植面积在过去19年内基本没有大的变化,1998年比1980年只增加54.6万公顷,增幅仅1.8%。从19个年份的增减情况看,小麦总种植面积在3000万公顷以上的有5年,在2900万公顷以下的有6年,大部分年份是在2900—3000万公顷之间。
可以预测,在未来的5年和10年内,我国小麦种植面积将保持在2900万公顷左右,这对我国小麦供给是一个基础性的有力支撑。
(3)单产量与小麦供给。小麦单产量的提高将对未来我国小麦供给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从表4可以看出,1998年小麦单产为3685公斤/公顷,这比1980年的1889公斤/公顷增长近95.1%,几乎翻了一番。我们将5年作为一个阶段,计算出小麦单产年平均增长率,见表8。
表8 1980—1998年我国小麦单产年均增长
| 年份 |
单产年平均量(公斤) |
年均增长率 |
| 1980—1984 |
2443 |
|
| 1985—1989 |
2994 |
|
| 1990—1994 |
3314 |
|
| 1995—1998 |
3765 |
1.33 | 资料来源:依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从表8可以看出2个特征,一是我国小麦单产量稳步增长;二是不同时期的年度单产增长率波动较大。这就要求我们在预测未来小麦单产量时应该采取比较平均的数据。我们认为比较合适的数据是:以1990—1998年小麦年均单产增长率1.8%为未来5年和10年的年均增长率,以1995年—1998年4年的平均单产量作为1999年的单产量,并以此为基期,预测未来小麦单产量。计算结果为,到2005年,小麦单产量是4190公斤/公顷;到2010年,小麦单产量是4580公斤/公顷。
由于我国已经制定了退耕还林还草规划,而且黄河中上游地区是小麦种植地区,小麦种植面积减少将是必然趋势,在此我们计算出小麦供给量可能出现的两种结果。到2005年,当小麦种植面积达到2900万公顷时,总供给量为1.215亿吨;当小麦种植面积减到2800万公顷时,总供给量为1.173亿吨。到2010年,当小麦种植面积达到2800万公顷时,总供给量为1.282亿吨;当小麦种植面积减到2700万公顷时,总供给量为1.237亿吨。
(4)进口量与小麦供给。随着我国加入WTO日期的临近,小麦进口量的将会逐年增加。中美达成的双边协议已经规定,从我国加入WTO后的当年开始,小麦进口配额为730万吨,到2005年,达到930万吨。由于美国小麦具有很强的价格和质量优势,同时又对国有企业垄断经营作出限制,这一配额很可能就是小麦进口量。2010年小麦进口配额虽然没有规定,但可以预计,小麦进口不会低于这一数量。
3、2005年、2010年小麦供求平衡预测
综上所述,2005年、2010年小麦的供求状况见表9
表9 2005—2010年我国小麦供求预测 单位:亿吨
| |
2005 |
2010 |
| 供给 |
预测面积 |
2900万公顷 |
2800万公顷 |
2800万公顷 |
2700万公顷 |
| 生产量 |
1.215 |
1.173 |
1.282 |
1.237 |
| 进口量 |
0.093 |
0.093 |
| 需求① |
|
1.170 |
1.188 |
| 余缺 |
|
+0.138 |
+0.096 |
+0.187 |
+0.142 | 注释:①是指总需求量减去城市化率提高而减少的小麦需求量。
三、国外调节小麦供求平衡的主要措施 世界主要小麦生产国,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等都对小麦的供求平衡采取有力的政府调节措施。限于篇幅,在此仅对美国的情况予以简要介绍。
1、保护小麦生产者利益,保证充足的小麦供给。
(1)价格支持政策。政府制定小麦最低支持价格,如果市场价格高于支持价格,粮食生产者可以按市价出售他们的粮食。如果市场价格低于支持价格,政府就通过提供贷款、进行收购或付给补贴的办法,使粮食生产者出售粮食的收益能够维持在支持价格的水平。制定支持价格的标准是,在1973年以前是实行平价制,1973年以后实行目标价格制。
所谓平价制,就是以1910年——1914年为基期,在此期间农民出售粮食的价格同购买工业品的价格的比价。1948年颁布的《农业法》规定按照计算期前10年的比价计算。平价制定出来后,再按照平价的一定比例作为支持价格。例如1933年的《农业调整法》规定以平价的90%作为支持价格。1954年的《农业法》规定以平价的82.5—90%作为支持价格。1955年以后,又改为75—90%。 1973年,美国政府废除平价制改用目标价格。所谓目标价格就是某种粮食生产成本加上合理收益。这个办法一直沿用到1996年。
(2)实行粮食抵押贷款、干预性收购和直接补贴政策。粮食支持价格公布后,美国政府主要采取3种形式来兑现价格支持政策。第一,粮食抵押贷款。在小麦等7种粮食中任何一种粮食的市场价格低于支持价格时,已经同政府签订限耕合同的农民可以暂时不出售这种粮食,而是以它作为抵押,向商品信贷公司取得贷款。每一个农民的贷款金额等于抵押品数量乘以支持价格。这种贷款的利息率低于一般贷款,并且在借贷期限内固定不变。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市场粮价上升到支持价格以上的水平,农民可以取回抵押品,并拿到市场出售,然后还本付息。第二,干预性收购。如果粮食抵押贷款已经到期,而粮食的市场价格仍然低于支持价格,只要借款人提出要求,商品信贷公司就应当按照支持价格把当作抵押品的粮食收购起来。第三,直接补贴。直接补贴是指在市场粮食价格低于支持价格的情况下,有些农民不愿意接受粮食抵押贷款和干预性收购的政策,政府就发给他们直接补贴。补贴的金额原则上是按照支持价格同全国加权平均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支付。但如果市场价格太低,补贴金额还有两种限制。一是每吨补贴额的限制。例如在1973年度,美国政府规定,只补给75.33美元同50.33美元之间的差额,也就是每公吨小麦最多只能补给25美元。二是总补贴额的限制。即一个农场在一个生产年度内所得到的直接补贴总额,最高不能超过一定的金额。
2、限制小麦过度供给,实行限耕限售政策。
在执行价格支持政策的同时,为了避免小麦过度供给和保护生态环境,在每一个农业生产年度开始之前,美国政府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制定小麦生产计划,确定小麦的种植面积和休耕面积,并与农场主签定合同。同时规定,只有参与政府限耕计划的农场主,才能享受政府价格支持政策,对违背合同的农场主,不仅得不到价格支持,还要处以罚款。休耕的土地要种草或种树以保持水土,或者种植可以提高土地肥力的作物(如豆科作物)。其主要作法是:
(1)限制生产,又叫“限耕”。1933年开始执行,政府为限耕的土地发给高额赔偿金。当时规定小麦每公顷平均赔偿297美元。1961年又进行调整,规定农场主至少停耕20%的耕地才能获得参与计划的好处,对于停耕的土地,政府给予其正常产量50%的现金或实物补贴,对停耕面积超过20%的,补偿比例为60%。在六十年代,美国有5000—6000万英亩的土地(占全国总耕地面积15—20%)长期处于休耕之中,政府平均每年要支付15亿美元的休耕补贴。到了七十年代,由于世界粮食出现短缺,美国政府又规定取消对完全休耕的耕地发给赔偿金的办法。到了1985年又调整限耕政策,规定在1990生产年度年底以前,全国停耕4000—4500万英亩土壤严重流失的土地,参加该计划并同政府签订为期10年合同的农场主,可以获得相当于全部地租和绿化及土壤保护性措施成本50%的政府补贴。
(2)限制出售。是指限制农场主在一个生产年度之内出售粮食的数额。1938年的《农业法》规定,对同政府签订了限耕合同的农场主,在分配农作物种植面积配额的同时,还要分配出售限额,才能得到政府的价格支持,否则不仅得不到价格支持,还要受到一定金额的罚款。当时规定出售限额的农产品有小麦、大米、烟草、棉花和特长绒棉等5种。
3、鼓励消费,实行出口补贴和粮食捐赠政策。
当限耕限售政策仍不足以平衡国内粮食供求关系时,美国政府还采取出口补贴和粮食捐赠政策。其主要作法是:
(1)出口补贴。为了鼓励粮食出口,美国逐步形成了一套出口补贴制度,其补贴形式主要有3种:第一,现金补贴。对出口小麦、面粉的出口商,在国际市场价格较低的情况下,由政府发给现金补贴。例如,1971/72年度,美国政府对出口小麦的出口商平均补贴12.85美元/每吨,相当于出口价格的15—18%,仅在这个年度,美国政府支付小麦、面粉的出口补贴就高达6540万美元。第二,低价供应粮食。根据粮食市场形势美国政府不定期地从商品信贷公司库存粮食中拨出一部分供应给出口商,其价格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第三,短期贷款。商品信贷公司和联邦进出口银行为粮食进出口商提供短期贷款,其利息略低于一般贷款利息。
(2)政府输出。美国农产品输出分为“政府项目下的输出”和“政府项目以外的输出”两大类,政府除鼓励和支持私营出口商进行政府项目以外的商业性输出外,还要直接出面进行“政府项目下的输出”,它包括:政府间的现货或期货交易;把粮食和其他农产品贷给进口国;以“援助”、“赠送”的名义向其他国家输出。据统计,从1954年7月到1972年12月,美国政府项目下输出的农产品总额达到217亿美元,占同期美国农产品输出总额的21%,其中绝大部分是粮食。
(3)实行救济性食品券计划和儿童午餐计划。政府对低收入家庭发给食品配给券,每年这项补贴约40—50亿美元;为在学儿童提供免费午餐,每年这项补贴约10—20亿美元;向“慈善机构”捐赠各种粮食和粮食制品。
4、1996年来美国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新变化。
1996年,美国颁布新农业法,对过去多年的做法作了重大改变,其基本精神是农业市场化。主要变革有三条:第一,取消小麦、稻米、饲料和棉花的休耕面积计划;第二,给农民以种植自由,农民可以在全部土地上种任何作物,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生产和销售;第三,取消目标价格和差价补贴。全部向市场化过度有7年时间,在次期间对农民实行与生产与市场脱钩的固定补贴,补贴额逐年减少,7年后全部取消。抵押贷款仍然执行,但只适用小麦和玉米,而且利率提高10%。近几年的情况表明,美国政府的这些政策调整正面临巨大挑战。由于美国粮食连年丰收,世界粮食价格、需求一直疲软,美国小麦价格跌入自八十年代以来的最低谷。克林顿已经公开承认,“美国的农场主面临着十多年来最严重的危机”。美国农业部和广大农场主已经要求提前修改2002年才到期的农业法。
四、加入WTO对我国小麦供求平衡的影响 加入WTO将对我国小麦供求产生重大影响,近期内主要是负面的、消极的,也是长远的、深层次的。
1、对我国小麦供给的影响。
(1)小麦进口将逐年增加。WTO《农产品协议》规定,实行最低市场准入制度,进口数量不低于基期(即1986—1988)年国内消费量的3%,在减让期结束时扩大到5%。最低市场准入的实施通过关税配额来进行,关税配额实行准国家专营制,即国有贸易企业和非国有贸易企业均有权得到规定的配额,提高配额管理的透明度,授予外国企业贸易权和分销权。我国与美国在1999年签署的协议中已经就进口小麦的关税配额达成一致,即从我国加入WTO之日起,年进口配额是730万吨,到第5年达到930万吨。非国有企业将获得配额的10%,如果国有企业没有用完规定的配额,非国有企业有权使用剩余配额。我国已经承诺对配额内进口小麦征收1%的关税。按照这一规定,可以肯定,我国加入WTO后,5年内将每年进口小麦至少730万吨。
(2)将进一步挫伤农民种植小麦的积极性。加入WTO后,国内小麦价格将逐渐与国际价格接轨,联动性将逐步增强。一方面,我国小麦生产将受到国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原本就十分脆弱的农民会面临更多的风险;另一方面,面对物美价廉的国外小麦的冲击,国内小麦价格的上涨空间已十分有限,农民增收将受到严重影响,生产积极性也将受到一定地打击。
2、对我国小麦需求的影响。
(1)小麦出口数量依然有限。加入WTO将会扩大我国外贸的规模,增加进出口额。由于我国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粮食生产尤其是小麦生产又是弱势中的弱势。我国小麦生产成本高、品质不高,在国际市场缺乏竞争力,小麦出口量将不会因加入WTO而出现较大增长。
(2)促使国内提高小麦品质。国外优质小麦进口的逐年增加,将会逐渐影响国内消费者对高品质小麦的依赖,同时会要求进一步提高国内小麦品质,一些品质较差的小麦将越来越不适应市场需求,最终会被淘汰。
3、我国政府调控小麦供求的空间和力度将受到制约。
(1)国内支持受到限制。根据WTO《农产品协议》规定,从1995年开始,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国内支持总量在6年内削减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削减13.3%。许多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补贴将被迫减少,只能通过科技进步、保护环境等领域进行间接支持。
(2)农产品关税将逐渐降低,非关税措施将关税化,非关税壁垒将面临压力。根据WTO《农产品协议》规定,从1995年开始,发达国家6年内平均削减农产品关税36%(以1986—1988年为基期),每个税目削减幅度不低于15%;发展中国家10年内平均削减24%,每个税目削减幅度不低于10%。实行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按照规定的换算公式计算出某种农产品的关税率(某种农产品的关税确立=基期该产品的国内市场均价—该产品或相近产品国际市场均价)。我国过去实行的小麦进口许可证制度、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制度将被废除。一些非关税壁垒面临更多的压力,例如利用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来控制小麦进口的做法正在改变,美国迫使我国取消对美国西北部7个州小麦进口的禁令就是明显的例子。
因此,加入WTO后,我国政府调节小麦供求将是,手段减少了,空间变小了,力度减弱了,难度增大了。
4、我国小麦价格的波动幅度和频率将加大、加快。
加入WTO后,国内小麦市场化程度将不断加深,这本身就会促使小麦价格的频繁波动。同时,由于两个市场联动性增强,我国小麦市场价格不仅受到国内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且受到来自国外小麦市场的影响,国外小麦的丰欠,价格的高低,库存的增减,政治经济形势的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国内小麦价格,其波动幅度将加大、频率将加快。
五、改善小麦供求平衡的对策建议 1、以市场为导向,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125个国家签署的WTO《农产品协议》的宗旨是建立一个“公平、公正、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贸易体制”,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贸易体制大环境是完全一致的,也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是逻辑的必然。我们研究和解决国内小麦供求平衡问题首先必须认清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以此为出发点,制定政策和规划。必须指出,我国的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还习惯于下指标、批计划、审项目,对如何建立市场、扶持市场还不熟悉、不习惯,也不积极。市场是权力的溶解剂,是公平、效率的润滑油、催生针,不积极研究市场、不主动围绕市场作文章,不坚持粮食商品化、流通市场化的原则,是违背时代潮流和历史发展趋势的,最终会损害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彻底改造国有粮食企业,实行政企完全分离,避免国有粮食企业上吃国家下吃农民现象,这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粮改能否成功的关键。首先,对现有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进行产权重组,运用公司制、合伙制、合作制、独资制等形式,明确产权关系,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其次,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粮食经营企业资格认定、年度审核制度,建立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约束机制,政府颁布统一的粮食经营许可证。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粮食经营企业的注册资金、仓储设施、加工设备、人员资质、最低购销数量、最低储存量以及企业的租赁、承包、转让、停业等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搞活粮食流通。
(2)切实完善粮食专储制度,充分发挥专储粮对市场的调节作用。首先,国家只管专储,建立独立垂直的粮食专储体系,代表政府担负起粮食市场调控的职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一大批大型骨干粮库,对其人、财、物进行统管,保证中央粮食政令畅通,步调一致,吞吐灵敏,调控有力。保证国有储备粮真实有效,坚决避免擅自动用专储粮或伪造报表、欺骗上级甚至发生亏库的现象。其次,国家专储与进口要协调统一,衔接国内国际小麦市场,避免类似1995年和1996年出现的国内大丰收国外大进口的怪现象(当时国内小麦产量已经达到1.0221亿吨和1.1057亿吨的历史最高水平,小麦的进口量仍然达到1159万吨和824万吨)。第三、积极探索储备粮吞吐的新路子。一般来讲,通过市场吞吐储备粮能够起到降低成本、扩大影响、增强放大效应和透明度的效果。当前通过在粮食系统内部层层分配指标的吞吐方式存在许多弊端。
(3)建立规范、开放的粮食市场体系,形成真实、权威的小麦市场价格。第一,培育粮食市场,以期货市场和中央粮食批发市场为龙头,以省级批发市场为骨干,以初级批发市场和农村集市贸易为基础,逐步形成较完整的市场体系。过去10年,我国在粮食市场建设方面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建立了一批现货批发市场和几家期货交易市场,积累了一些经验,也暴露了许多问题。例如,批发市场有场无市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与政府扶持不够有关。如果国家储备粮的收购、吞吐、轮换和进口优质粮流通在批发市场交易,这对市场的启动将会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如果政府都不去利用这些市场,还怎么要求所有的粮食经营企业都进入市场交易呢?又例如期货市场投机过度的问题。在国外,期货市场在粮食流通中已经发挥了极其巨大的作用,发现价格、套期保值功能十分明显。据调查,美国有8%的农场主直接参与期货交易,绝大部分农场主是通过远期合同的方式销售粮食,收购粮食的民间仓储企业也都参加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由世界各地粮食经销商竞价形成的粮食期货价格对美国政府制定生产计划、确定支持价格起着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就是这样的市场在国内建立后,由于政府措施不配套、不及时,在建立初期出现盲目发展、过度投机,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对此政府简单地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以致出现目前交易清淡、品种单一的局面。尽管如此,我们认为这些问题只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在现有的体制下不可避免的问题,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完全可以解决的问题。第二,要逐步形成真实、权威的市场价格。我们一定要坚持粮食商品化、流通市场化的大方向,始终围绕市场作文章,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调控价格为支撑、以批发市场价格为基础、以期货市场价格为指导的粮食价格体系,让真实、权威的市场价格来调控小麦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
2、加快科技进步步伐,走“高产、优质、高效”道路。
我们认为,要实现小麦供求平衡,根本的问题是依靠科技进步。有这样一组数据足以说明科技进步对粮食生产的重要贡献。1996年,我国粮食总产量比上年增产5943万吨,其中因先进农业技术推广而增产的粮食就达900万吨(《97年中国农业发展报告》第5页)。国内学者已经对科技进步与粮食单产增长的关系进行了量化研究,见表10。
表10 1979-1997年间技术进步在粮食单产增长中的贡献份额
| |
单产增长率% |
技术进步率% |
贡献份额% |
| 粮食 |
2.59 |
0.904 |
34.90 |
| 小麦 |
3.51 |
1.35 |
38.46 |
| 玉米 |
2.99 |
0.925 |
30.94 |
| 稻谷 |
1.91 |
0.367 |
19.21 | 资料来源:朱希刚,“我国粮食生产率增长分析”,农业经济问题1999年第7期。
由此可见,我们只有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才能提高小麦单产量,保证充足供给;才能提高小麦品质,增加有效供给;才能降低小麦生产成本,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才能真正实现小麦供求平衡。对此,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大幅增加科研经费。我国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GDP的比重一直不高,而且还从70年代后期的0.49%,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0.38%,造成农业科研机构经费困难、科研队伍不稳。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真正下决心从现在起大幅度地逐年增加科技投入,在未来几年内把农业科研经费提高到占农业GDP的1%以上,达到世界上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2)加快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我国现有的农业科研体系及运作方式已很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科研机构还主要是事业化体制,造成机构设置重复和低效率,研究经费分散。建议加快农业科研机构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改革。
(3)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农业技术推广在我国面临诸多困难,现行的依靠乡镇农技站推广新技术的模式存在诸多缺陷。我们应该培育多个农技推广主体,如建立大型种子公司,向农户提供育种、栽培、推广等各个环节的服务。建立大型化肥公司,既根据不同的土壤和气候条件研究和生产不同的复合肥料,又为农户提供田间诊断和化肥施用方法等服务。政府对这一类的公司在研究经费、税收减免和信贷优惠等方面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扶助。
(4)加快小麦优良品种的培育。对专用性很强的小麦,要细化各个理化指标,根据不同地区土壤、气候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研究,培育出适销对路、产量高、效益好的优良品种。
3、大力调整小麦种植结构。
在未来5—10年内,我们预测小麦供求仍将保持总量平衡、略有节余格局,调整小麦的种植结构将成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1)根据区域比较优势,调整小麦种植的地区结构。 小麦是一种适应性很强的作物,但是仍会因气候、土壤等因素形成适宜生长区、次宜生长区和不适宜生长区。在本课题第一部分提到的18个省区,小麦平均亩产量只有186公斤,地区比较优势差,而且这些省区大部分属于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还会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既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又减少小麦主产区的水资源。我们应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坚决把这部分地区的小麦播种面积减下来,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或改种有地区优势的其它作物。当然,在调整过程中要慎重、稳妥,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调减的面积要与全国小麦单产增长速度、小麦生产总量保持协调,避免造成新的供求不平衡;二是加大力度保护小麦主产区的种植面积。
(2)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小麦种植的品种结构。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改良小麦品质,提高小麦质量将成为我国小麦生产的一项战略任务。当前我国小麦供求存在突出的品种结构矛盾,一方面劣质小麦大量库存积压,另一方面优质小麦品种相对不足,某些专用品种还依赖进口。对此,我们要与小麦种植的地区结构调整很好地衔接起来,加大品种结构调整力度。当前国家提出北方春小麦、江南冬小麦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利用价格杠杆奖优罚劣,应继续坚持。同时,政府还应采取措施,鼓励优质小麦规模生产,建立优质小麦生产基地,进一步完善优质优价政策,鼓励优质麦单收、单储、单运。 |